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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农村教育摆在全省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农村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落后的面貌有了较大变化。去年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尽快建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研究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省参加会议人员立即将会议主要精神向省委主要领导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全面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社会公平最充分的体现,给我们这样一个欠发达省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带来了根本性保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作为这次改革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一最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的重大改革尽快落到实处。之后,省长陆浩和副省长冯健身多次做出批示,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李膺,及时召集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会议精神,制订我省实施方案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改革的时限要求、责任和任务。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将全国会议精神和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经省政府研究,我省已经成立了以副省长李膺为组长,以省财政厅厅长苏志希、省教育厅厅长白继忠为副组长,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瑞民、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泉清、省财政厅副厅长吴仰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贵富、省编办副主任高建国、省监察厅副厅长李美华、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潘锋为成员的“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省教育厅,以加强对这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改革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强化措施,出台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思想认识、组织领导、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能否全面到位,直接关系着党中央、国务院这一重大科学决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构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我省在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全国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和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并于日前已下发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地方配套部分,市州和县区市不再承担。同时,《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实施步骤:即200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启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2007年,巩固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标准;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省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2010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国家制定的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意见》还对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政府要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县区市政府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学校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管理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各项义务教育经费;乡镇政府要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应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安排经费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全面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四、部署任务,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
        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时全面启动,我省坚持早准备、快部署,落实好的原则,在全国会议后,就开始着手筹备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并于1月22日顺利召开。全省各市州分管教育的市州长、教育局长、财政局长等参加了会议,近20家新闻媒体单位对会议进行了报道。省政府副省长李膺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传达了全国会议主要精神,对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阐述和安排。省教育厅厅长白继忠、省财政厅副厅长吴仰东结合各自工作,分别对市州教育局和财政局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全国会议精神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大家认为,这项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公共财政的充分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深得人心、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德政工程。与会代表还深入讨论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甘肃省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甘肃省关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8个配套文件。各地表示,一定要尽快部署,确保春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收学杂费,确保这一惠及百姓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并就加强领导,抓好配套,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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