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海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海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林方略(副省长)
副组长:王 欣(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国泰(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支小纪(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平治(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 捷(省公安厅副厅长)
曹协和(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明元(海南银监局副局长)
海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下设海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中心设在省教育厅,主任由支小纪兼任。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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