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13)日,成都市招办公布了2006年两类高中招生加、降分政策细则,除对不同考生各项加分照顾外,针对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的考生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降1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的考生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降2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的考生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降10分。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均不累加,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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