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明察暗访工作,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察暗访内容
了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姓⒙男兄澳堋⒄窆⒅贫冉ㄉ琛⒏慕鞣纭⒐ぷ餍省⒎裰柿康惹榭觯涣私饧觳檠U猩⑹辗押褪Φ率Ψ纭⑿N窆惹榭觥?SPAN lang=EN-US>
二、明察暗访时间
8月30日至12月10日。
第一阶段 8月30日-9月18日。8月30日-31日,组织省行评代表到南平市调研;9月上旬,组织省行评代表到厦门、漳州市调研。这一阶段,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本级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组织教育收费检查组检查本地区开学初教育收费情况。
第二阶段 9月下旬或10月上旬起,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教育收费检查组织省行评代表、教育厅政风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
第三阶段 10月8日-12月10日。组织省政风行风监督员继续深入基层学校明察明访,认真撰写评议材料;组织省行评代表深入各地了解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组织相应的明察暗访,督促基层学校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明察暗访方式
组织省行评代表和省教育厅、设区市、县(区)教育局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学校明察暗访。明察暗访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点接受投诉、深入家访、查看有关帐目、资料等方式。
四、其他事项
明察暗访人员要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基层学校了解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状况,要善于查找问题,敢于提出意见,督促基层、学校抓好整改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检查,减轻基层、学校负担;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
明察暗访人员旅差费回派出单位报销。如有困难,由组织单位协调解决。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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