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我委已完成了对本省区域内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点的审核、推荐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5〕14号)和《关于对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拟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点予以公示的通知》(学位办〔2005〕84号)精神,为提高学位授权审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学位授权的质量,现特将我省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拟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点在海南省教育厅办公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到2006年1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有关书面材料报海南省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硕士点 公示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26日印发
校对:杨 红 打印:封君丹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