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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  “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方向,以“两基”攻坚、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  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扎实推进“两基”攻坚,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继续把“两基”攻坚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扎实推进尚未实现“两基”的威宁、赫章、望谟、紫云4个县“两基”攻坚工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沿海四个城市和省直机关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完成威宁等4个县“两基攻坚任务;进一步加大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力度,提高扫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成威宁等4个县的扫盲任务。着力抓好已实现“两基”目标县的巩固提高工作,推动经济强县向高水平、高质量“普九”目标迈进。
        2、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以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普九工程” 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计划的完成。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100所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11个并启动8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馆建设项目。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
        3、着力抓好普通高中的发展,加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通过增加普通高中建设投入、挖掘普通高中办学潜力、推进普通高中与初中分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举办普通高中、发展民办普通高中等方式,拓展普通高中资源,力争2006年全省普通高中完成招生计划21万人,使在校生达51万人左右。继续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优质普通高中的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以县级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幼儿教育的保育和教育质量,力争全省在园人数达70万人。适度扩大特殊教育学校规模,力争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达40所,继续推行和不断完善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提高“三残”儿童入学率。
        4、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管理责任。积极构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确保中央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各县用于农村教育的经费比例不低于50%。推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全面落实“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行”的经费保障措施。指导贵阳市花溪区等11个县(区)认真实施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免费教科书经费使用原则和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进一步落实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措施。
        5、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开设好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开展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试验。积极推动校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教育活动,注重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构建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6、深化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进行深层次研究,力争在实验区对学生形成性评价方面有所突破,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点工作。改进和完善教材编写、审定、选用制度。认真落实“减负”工作的五项要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的指导和质量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普及实验室教学工作。继续推动各地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加强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注重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7、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应用、县级服务队伍建设工作,以面向学生应用为主,构建“三种模式’’的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大力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二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教师培训服务,为农民文化、科技和卫生知识培训服务。认真筹备和开好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现场会。
        8、加强学校管理,发挥管理效益,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中小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和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9、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及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进一步落实,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两基”攻坚县跟踪监测制度,坚持和完善“两基”年审和复查制度。对“两基”攻坚县和“两基”复查县进行指导、督促和教育经费审计,并组织评估验收。对税费改革后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教育情况以及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推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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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继续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O、积极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规模,拓展高等教育资源,以满足考生激增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200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2733人,比去年增长12.9%,其中博士生40人,比去年增长25%,硕士生2693人,比去年增长12.8%;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为75000人,比去年增长11.11%,其中本科招生计划为35000人,比去年增长6.06%,专科(高职)招生计划为40000人,比去年增长15.94%;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为350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为17000人,专科(高职)招生计划为18000人。
        11、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以贵州大学进入“211工程’’大学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贵州大学内涵建设,尤其是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启动省属重点大学的建设工作,加强整体条件和重点学科建设。注重投资机制创新,切实做好高校贷款贴息项目和日元贷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加强对以市(州、地)管理为主的本科院校的指导和帮助,尽快提高其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12、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大力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重点建设精品课程共享平台以及本科示范性专业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确保教学运行和教学基本建设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和帮助有关高校做好接受教育部本科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13、加强高校科研工作。进一步优化高校科技资源配置,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加强产学研联合,对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重点支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继续实施“农科教”结合项目,使高校科技工作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抓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和高校计算机校园网的建设。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工程中心的建设。继续支持和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做好重点项目的招标工作,注重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培养。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开展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选工作。
        14、大力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和创新研究生教育培养体制。深化研究生招生和选拔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对博士点、硕士点的管理和建设,对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
        15、进一步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保证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完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加大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落实高校学费收入1 0%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建立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完善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政策。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奖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做好优秀大学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l6、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改善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落实和完善大学生宿舍管理各项政策措施,推行大学生按班级住宿和辅导员进学生公寓制度,加强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继续抓好基本建设和校园绿化工作,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17、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教育、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完善大学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落实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提高就业指导服务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贵州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举办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会;积极开展以学校为主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积极做好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
        18、进一步做好高考招生工作。继续加强招生制度建设,完善招生政策法规,加快招生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实现依法治考、依法招生。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报名信息采集、数据信息、招生文档信息等的处理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建设金方位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积极拓宽自学考试渠道,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扩大自考服务范围。做好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继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办法,继续完善高校招生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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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   
        19、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20、按照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快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注重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1、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办学成果,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继续做好城市与农村、东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力争2006年招生13.2万人,较2005年增长20%。
        22、以服务为宗旨,推动“四大工程”的实施。继续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强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注重开展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利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成人继续教育。
        23、以就业为导向,抓好“四项改革”的落实。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快职业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步伐,加大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比例,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  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推广学分制;抓好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实施。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2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做好“四个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实训基地项目院校的遴选工作,推进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护理等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每个县建好一所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步伐;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校的评选,遴选部分中、高职院校进入国家建设计划;认真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制度,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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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25、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民族地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民族教育政策,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省民族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好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26、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深化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工作。规范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7、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国家、省“西部青年志愿者服务计划”安排的师资优先向民族地区倾斜。继续做好全省以及深圳、宁波、大连、青岛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对口帮扶地区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助学金、深圳一贵州助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28、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公平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完善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把非义务教育阶段作为发展民办教育的重点,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扩大我省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民办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和服务工作,促进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办学许可证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29、按照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管理,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聘任制度以及职务评聘的办法和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法制化。
        3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师德教育和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理想、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31、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召开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1--2005)总结表彰暨2006--2010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启动会;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以“决战课堂,新教材大练兵’’为抓手,面向全员,突出农村,抓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试点;加强培训者、管理者、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加强对校本培训的指导与管理。
        32、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将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养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和教师继续教育紧密结合,加大我省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逐步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
        33、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推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有效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注重高校教师培养培训。引导和支持重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加大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工作力度。
        34、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定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完成好中外合作师资项目,继续选派省内优秀本科毕业生就读教育硕士,为农村中学补充高学历师资。积极探索实行中  小学校长聘任制度。继续做好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西部中学校长国家级培训。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5、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探索和建立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提高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能力。
        36、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着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和实效,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与提高领导水平相结合,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 “五种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指导有关高校召开党代会,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从严治教"。继续加强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37、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做好高校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使学生党员比例有进一步提高,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逐步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做好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庆祝建党85年周年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
        38、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 6号文件、省委1O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2005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思政理论课的指导,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强化意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维护高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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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9、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健全学校预算、资产、收费和审计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后勤及招生考试等项工作的监督。
        40、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加强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教育,防止‘‘四难’’现象产生;继续规范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
        41、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成果。继续实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进一步落实责任,禁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继续稳定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
    八、做好综合性工作,加强厅机关建设
    42、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做好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立法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省依法治省办的部署,及时启动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教育宏观政策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3、按照贵州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切实把握好教育的发展节奏。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拓宽渠道,争取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切实落实《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省政府73号令)。依法制定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在决算时达到“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强各种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44、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群众性青春健身运动,普及学生每天锻炼--+时活动。提高农村学校体育课和艺术教育课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加强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开展体育、艺术各类竞赛和活动,办好全省首届大学生运动会。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艾滋病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强国防教育,推动学生军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45、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儿童人身安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继续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加强对学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6、继续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草案的修改工作,作好通过省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加强面向现代教育体系和社会语百文字应用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搭建高水平的语言文字基础平台。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建设,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普通话师资培训。加大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特别是国家公务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继续推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47、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加强我省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对外教学工作。拓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多边国际组织的教育合作。加大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继续实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48、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研究掌握教育舆情,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部署,加强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工作成就的宣传,积极开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做好高校宣传工作,指导高校出版物的管理,努力办好《贵州教育》、 《贵州教育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教育报刊。
        49、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实施的总体要求,规范我厅公务员管理,认真做好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加强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组织、队伍保证。
        50、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教育厅(委)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探索和建立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教育电子政务,进一步精文简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目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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