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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报考实际情况,为做好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计划,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和总分的基本要求。报考条件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均须参加复试。各学院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3、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1:1.2,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办法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制定有关细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由5人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复试小组成员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以及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总分为230分。其中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30分。笔试和面试的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要求自行确定。笔试的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若卷面成绩满分为150分需进行折算)。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3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占100分。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学院规定的选考科目。参加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复试的考生笔试时间为4月1日9:00-11:00;参加物理电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复试的考生笔试时间为4月8日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各学院通知。

      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试前随机抽取,5名导师独立评分后,求算术平均值作为复试最后得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基础面试成绩,上线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构成,录取时按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8分,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38分,否则不予录取。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等。

      4、复试时间安排:全校复试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4月1日至4月2日,复试学院是: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凡报考以上学院和专业的上线考生均须在4月1日前到相关学院办理复试登记手续并按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第二阶段为4月8日至4月9日,复试学院是:物理电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凡报考以上学院和专业的上线考生应在4月8日以前到学院办理复试登记手续并按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

      5、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军官证等),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试通知书到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复试手续。所有复试通知书将于3月22日发到考生所报考的学院研究生科,考生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确定是自己领取还是邮寄复试通知书。每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50元。

      各学院在办理复试登记手续时,必须查验证件,确认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证件不符者,不得办理复试手续。

      6、加试安排: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资格报考的上线考生和在2005年9月30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未加试以及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得低于90分。

      加试科目由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上的要求进行选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办理登记加试科目的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1日,登记地点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028-83202313)登记。加试科目每科缴费30元,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00。

      7、所有推荐免试生由于确定其资格时已经进行了复试,可不再参加本次复试。研究生院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02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将对本校推荐免试生依据其是否通过英语六级和英语统考的成绩,确定是否保留其推荐免试资格或享受国家计划内指标。

      研究生院将对校外推免生的资格(原毕业学校《推荐免试登记表》、学习成绩、学术成果、科研业绩等)进行复核,确定是否保留推荐免试资格或享受国家计划内指标。

      8、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9、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每人60元。

      四、关于调剂录取

      对于部分考试成绩已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而由于其报考专业的名额限制而不能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到校内未完成录取计划的相近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科门类相同)参加复试,参加原报考学院复试时的笔试成绩有效,只需参加调剂学院的面试。调剂方法是,持《复试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拟申请复试的学院办理复试手续。面试方式和时间与前述相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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