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参加自考专科可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公共政治课;还可免考已学过且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北京自考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
凡现行考试计划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无论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考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且不用办免考手续。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各专业专科学习,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如果只差一门课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结业证书的,还可按专科生资格接考自考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课程。另外,北大、北邮已与北京自考签订了“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转学自考的具体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这两所学校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学自考将有更多优惠条件。
英语专业外的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自考英语专业,可免考第二外语。
已有本科学历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学自考英语专业,可用原来所学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免考自考第二外语,其中第二外语必须是规定的36种可作第二外语的,如意大利语、越南语等。
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学自考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学自考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本科的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专科的英语(一)。有关专业课和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考生在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期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含有毕业成绩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外语等级证书,经审核符合免考条件的,市自考办为考生开具免考课程证明。免考证明要在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办妥,否则,影响如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登记或办理毕业手续。(记者:马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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