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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2006年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目标,只剩下最后一个月期限,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一政策的受惠面只覆盖了西部80%以上地区。

      这是一位刚刚在西部地区调研过的专家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的。他表示,一些地方没实现目标的原因在于,免除学杂费后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而个别西部地区因地方财力所限,无力支持这个政策。

      在2005年1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中央提出,2006年开始要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将把这个政策在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

      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来支持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是中央财政在近几年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1年起在农村实行免学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改革试点,到2006年在西部地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教育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财政部一位人士向本报介绍,改革所需资金是按照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的比例来分担的。“对于地方财政落实的资金部分,中央也批示了‘省级拿大头’的原则,就是尽量不给地方财政增添负担。”

      据了解,今年年初,财政部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拨出了专项资金36.9亿元,其中30.2亿元是属免除学杂费的补助资金,另外6.7亿元是用于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补助资金。同时,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承担比例,落实应承担的免学杂费资金9.3亿元。

      这样,在一些财力稍好或者“表现积极”的省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们都尝到了甜头。

      在上周召开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场汇报会上,广西代表介绍说,2006年广西应承担的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05亿元,共4.05亿元全部是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的。

      可是,西部还有个别地区的农村没有实现免学杂费。首都经贸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焦建国教授向本报记者表示,义务教育本应该是中央财政和最高级别地方政府即省级财政承担的,如果把责任分摊到地方政府,很可能因地方财力有限或地方挪为他用而没有用在义务教育方面。“如果都由中央财政来承担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当然这样又增加了中央财政的压力。”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焦建国表示,这一方面需要中央财政加大对教育方面支出和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加快预算制度的改革。“目前的预算没有和法律法规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即使预算做了这个计划,还可能中途挪用;或者是有预算,但没钱,那还是没有效果。” (陈黛) ......
    本文标签: 农村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