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验收评估团于
经过检查评估,评估验收团认为,在实施“普九”工作中,大化各级党委、政府重教兴教,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普九”,始终把推进“普九”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谋划,积极进取,勇于开拓,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领导带头,全民动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普九”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自治区评估验收团一致认定:大化“普九”工作的各项主要指标都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意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审定,并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核确定。
林德宏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通过自治区的验收,只是说明大化“普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普九”后的巩固提高工作任重道远。他要求,各级领导要以这次验收作为新的起点,坚定信心,扎实抓好“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大化“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大化高质量通过国家级“普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