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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3日至14日,以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为组长、省政府督察办主任鲁兰为副组长的省政府督查组,深入峨眉山市、市中区、乐山中心城区等10余所中小学,采取查、访、问、听等形式,对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财政划拨经费到位情况,学生免学杂费落实情况、中小学收费及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和中职招生等工作进行督查。副市长张海波代表市政府作工作汇报。副市长徐建群陪同督查。 
      2006年春季开始,我市纳入“新机制”改革范围的学校有1341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98.28%。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学生35.5万人,其中小学23.6万人、初中11.9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5.43%。今年春秋季开学前,中央和省补助及市、县政府承担的所有资金,全部列入预算,并划拨到位。新机制实施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56771人免教科书费,35.5万中小学生免学杂费,全市每年约为群众减轻负担1.15亿元,生均减负300多元。学生家庭平均减负300多元,全市回流学生达2909人,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子女读书难问题。 
      督查组在反馈意见中,对我市实施新机制改革工作予以肯定,督查组认为,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两免一补”工作,组织落实,措施得力,宣传工作家喻户晓,资金划拨到位情况好,中小学收费规范。教师福利待遇、“三险一金”等均列入财政预算,实行政府买单,确保了教师队伍的稳定。督查组要求我市进一步解决好“两免一补”政策落实问题,坚决杜绝统一组织购买教辅资料和学校代收学生保险现象。......
    本文标签: 乐山农村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