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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教育厅祭彦加副厅长介绍全省总体情况 今年九月一日起江苏806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 2006年8月30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新闻发布会,祭彦加副厅长向记者们介绍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的总体情况,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省财政今年秋季学期安排免杂费补助资金达5.2亿元,占免费额的60%,省对经济薄弱县的补助比例达到90%。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洪伟、宿迁市教育局局长孙其松分别介绍了南京市、宿迁市的有关情况,厅财务处处长马幸年、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志平、财务处副处长、省教育结算中心主任沈九林等介绍了具体实施情况。来自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现代快报、江南时报、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经济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江苏教育电视台、中国江苏网、江苏工人报、江苏经济报、江苏科技报、江苏法制报、南京晨报、成才导报、江苏教育杂志、南京日报、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金陵晚报、文汇报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其中9个新闻单位的记者现场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张策华主持。 祭厅长介绍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这是省委、省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十分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实施意见。今年我省免收学杂费的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的项目为杂费,包含信息技术费和取暖费。 祭厅长介绍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主要呈现的四个特点,一是时间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东部地区可从2007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收学杂费,但我省从去年开始即酝酿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免收学杂费,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半年。二是范围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学杂费的对象为在农村(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而我省明确规定为县(市、区,包括县城所在镇)和省辖市市区农村乡镇(街道)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生。据测算,今年秋季全省预计有806万名学生享受免学杂费政策,约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97%。三是力度大。为保证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省财政安排今年秋季学期免杂费补助资金达5.2亿元,占免费额的60%,省里承担了“大头”。其中省对经济薄弱县的补助比例达到了90%。四是措施全。为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到城市学校就读免收学杂费工作,我省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发放了《江苏省义务教育证》,凡符合流入地政府规定的,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凭证免收学杂费。 祭厅长通过媒体告诉社会有关人士,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我省将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免一补”工作,即免费提供课本、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不让一个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省财政今年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为苏北、苏中地区农村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配套的英语磁带。 祭厅长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不低于免费前水平而且逐年稳定增长,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真正把这件利民惠民的事情办好办实,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本文标签: 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