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7 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表示将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
农村学生住宿费标准要在当地老百姓接受范围内
会议指出,今年秋季,公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仍旧免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学生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种,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相应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住宿费标准要在核定的限额范围内,在当地老百姓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学校可以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对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禁止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
会议指出要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管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突破“三限规定乱收费” ,规定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地招生计划人数的30%。坚决禁止公办学校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助学费等。公办高中严禁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能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学校、老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将学校教学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进行有偿补课;学校组织对学习后进学生进行课外辅导,不能上新课,不能收费。
公办高中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不得在择校生以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寄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收费标准的原则,应从填报“择校生”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和中职校严禁只收费不教学
规范高校和中职校的收费管理,今年内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申请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和中职校,严禁只收费、不教学,或以改按学分制为名,变相收取补考费、提高收费标准及出台除学费外的其他收费项目。将加强高校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