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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体育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广州体育学院占地面积达30余万平方米,南倚天河体育中心,北连广州火车东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涵盖本科、研究生教育以体育专业为主的多学科院校。1958年办学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一万多名各类体育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
    广州体育学院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锐意改革,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课程建设为基础的学科教学、训练、科研体系,注重学科间的交叉与融合,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格局,已形成一所融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四个学科门类于一体,师范与非师范并举的高等体育院校。目前设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运动与健康系、休闲体育与管理系、民族传统体育系、体育艺术系、体育新闻与传播系、成人教育部、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部等十个系部九个专业。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各类学生共有 6392人。其中,研究生294人,在校本科生4951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2人,其中教授42人,副教授111人,获博士学位的21人,在读博士19人,有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30多人。
    学院的教学、训练、科研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科学馆等教学训练场馆。设有康复中心、社会体育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及省级重点生物化学实验室,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健美操训练基地”、“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国羽毛球协会(广州)培训中心”、“中国羽毛球协会(广州)科研基地”、“广东省体育产业研究基地”等 8个国家及省级科研训练基地。拥有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省级扶持学科,5个院级重点学科,6门省级重点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高校教学重点实验室,其中运动人体科学本科专业为省级名牌专业。学院多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为若干运动项目的高、中、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单位,并具有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图书馆藏书33万册。学院主办的《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2000年以来学院承担了70多项国家级、省(部、委)级的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35项;出版学术专著100多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1000多篇。
    学院努力打造和培育“休闲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院的运动成绩取得了历史的突破。 2004年共有17名学生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赴雅典参加第28届奥运会,学生冼东妹获女子柔道52公斤级金牌,杨维和张洁雯获女子羽毛球比赛金牌;在第13、14届亚运会中,取得了3金6银8铜的好成绩。武术系05级学生王巍堡的“二指禅”绝技被收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学院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还多次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得了荣誉。
    学院分别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马来西亚、英国、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 1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了3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广州体育学院师生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和三个面向,健康第一;以人为本,发展个性;体育、科技、人文融合,实践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学院创办成国际有影响的、国内一流的高水平体育院校。

    按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我院实行两种招生方式:

    1、“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并由我院自行划定分数线录取。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包含专项:武术套路,散打;
    运动训练专业包含专项:除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外的体育项目。
    2、普通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体育新闻)” 、“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及艺术类“舞蹈学(模特)”共七个专业文化考试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招”),其中,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需参加户口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测试;报考艺术类专业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普招录取由各省招生办与我院实行网上录取。


    一、单招有关规定
    (一)关于报名(考生必须进行两次有效报名)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2、报名方法
    (1)考生首先在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办理“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报名手续,填报专业类别为“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并取得考生号。 (广东省籍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广东省外考生请咨询户口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并按规定办理)
    (2)考生于2006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登录我院学生工作网有关招生信息栏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前请准备好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程序)。
    (3)报名手续完成后,考生本人必须于2006年3月24-25日(8:30-17:00)带齐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进行确认:A、户口簿 B、身份证 C、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 D、运动员等级证书及获得该证书的比赛秩序册及成绩册 E、高中(中专)毕业证或相应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核实后,户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退回,其它件存查。从报名直至入学之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均取消考试资格直至开除学籍,相关责任考生自负。
    (4)确实未能在我院网上实施报名的考生,可于3月24-25日办理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报名,有关手续同上。
    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458号广州体育学院田径馆一楼。

    3、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规定,具备免试资格(具运动健将或武英级以上证书)的考生也必须办理以上报名手续。

    4、考生报考专项必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明相符。

    5、原则上不采取集体确认或委托确认的方法。省、市体工队队员经我院招办批准,可由单位委托专人来我院进行集体确认。

    6、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5]236号,体育术科考试费省内考生125元/每生,省外考生160元/每生,文化考试费80元/每生。(注:以上不含体检费)。

    7、报名确认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准考通知书》。

    8、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都将对证件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直至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载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二)关于考试(术科项目及文化科目)

    1、术科考试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 曲棍球 、游泳(跳水、 花样游泳 、水球)、 赛艇 、 皮划艇 、 帆船(帆板) 、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 铁人三项 、 自行车 、 马术 、 击剑 、 射击 、 射箭 、 围棋 、 国际象棋 、 登山(高山救援) 、 航海模型 、 航空模型 、 飞机跳伞 、 滑水 、 摩托艇 、 蹼泳 ;(红色字体项目原则上面向体工队队员招生)
    (2)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散打。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每门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

    3、考试时间安排:待国家体育总局确定后在我院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通知(按往年时间,一般在5月上旬安排)。

    4、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三)关于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1、按体检要求规定,男子身高168CM以上,女子身高158CM以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肝功能转氨酶不能超出正常值;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2、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在报到考试前在我院进行,具体时间请留意我院“学生工作网”招生信息栏。

    (四)关于录取

    1、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各省、市(区)、地、县招生办按各省规定方法将考生个人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办。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发现证件造假、证件不齐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最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
    同等级线上考生,根据体育术科考试成绩排名,并参考文体综合分录取;相同专项排名相同者,以其近期比赛成绩比较录取。

    (五)关于其它

    1、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即普通高考),可填报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自动放弃普高录取资格。
    2、各省普通文考体育术科加试时间以各省招生办通知为准,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3、我院另有成人教育形式“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具体情况请致电成人教育部(020-87550378)咨询。

    二、普招有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都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体育术科加试。有关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录取等有关事项以考生户籍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
    2、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点击查看具体内容)的通知:
    体育类:男生 1.68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肝功能转氨酶不能超出正常值;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普通类:按国家有关专业体检规定。
    艺术类:按我院《2006年舞蹈学(模特)专业招生简章》要求,专业术科加试分别在山东省、北京市和我院举行,详情请登录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2006wd/2006wdjz.htm。

    三、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招生有关规定

    从 1998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招生。有关条件及要求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简介及本简章。
    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文化考试,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报到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相同),请参照本简章“单招有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报考我院的考生除参加港澳生报名外,请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另行报名或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以便编排体育考试。

    (一)文化课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报名地点: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华教育会或广东省考试中心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620-38627844;考试时间:以报名点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以报名点通知为准。

    (二)体育课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06年2月15日-4月25日

    报名地点: http://gtedu.gipe.edu.cn

    考试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术科考试时间相同,请注意访问网站,留意通知。

    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

    (三)填报志愿:体育教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

    (四)学制:本科

    (五)修学年限 :四年;

    (六)招收人数: 20名。

    (七)学费: 10000元人民币/年/人(不含食宿、水电和其它杂费)。

    四、报考我院研究生、进修生、函授生者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电话: 020-87553731)或成人教育部(联系电话:020-87550378)联系。

    五、收费标准与奖、贷学金

      (一)收费标准

    学费以今年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书本费700元(多退少补)。

      (二)奖学金与贷学金

    1、详情于入学后见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

    4、在校生每年均可享受10个月的专业奖学金;被选入学院代表队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伙食补助、训练经费补助和运动竞赛奖励。

    六、招生计划(见下表,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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