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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县区教体局、油田教育中心、高新区教育办、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豫教师〔2006〕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由市、县两级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教师教育系统、电化教育系统、考试系统等相关方面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的实施。
      二、科学规划,稳步推进计划的实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7月1日以后,我市不再组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考核,到目前没有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要全部参加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并于2008年前经考核取得教育技术初级合格证书。鉴于部分县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考核已基本完成,在今后两年内应以抓好英特儿未来教育项目培训为主。各县区要制订培训规划,从今年下半年起实施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
      三、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由信息技术培训向教育技术培训的转轨工作。教师培训机构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积极选送有一定基础的教师外出学习,做好师资准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培训工作需要。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批准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的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宗旨是:以《中
    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建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
      该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从2006年5月开始,先在2004年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郑州(巩义市、新密市除外)、安阳、鹤壁、漯河、商丘等5个省辖市和南阳市(南召县、宛城区)、信阳市(潢川县、新县)的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鼓励其它省辖市或县(市、区)积极参加首批实施地区的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9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到2008年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使全省7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
      该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教育
    厅成立由主管厅领导任组长,由基础教育处、人事处、财务处、师范教育处、省电教馆、省招办等共同组成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该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负责该计划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项目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成立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积极协调和充分发挥有关教师教育机构、电教系统、考试系统等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该计划的实施。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在保持原有教师培训经费来源渠道和经费额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专项经费;省教育厅会同发改委、财政厅制订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经费解决办法和考试收费标准。
      启动实施该计划对于加快推进教育的信息化、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设计,扎实工作,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首批实施地区(试点省辖市)于2006年7月底前、其它省辖市于2006年11月底前请将实施方案报送我厅师范教育处和项目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工作方案
                   二OO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1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敏 河南省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吴长运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董丞明 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朱玉山 省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怀君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闫俊山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冯 哲 省教育厅财务处调研员
        田少辉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助理调研员
        李海章 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沈长云 省招办自考处处长
      项目办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主任由河南省电化
    教育馆副馆长李海章兼任、副主任由师范教育处助理调研员田
    少辉和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主任赵山鹰兼任。

    附件2
    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建设计划工作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06年6月6日)
      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信息化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出发点,以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为目标,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培训、考试、认证”一体化的要求,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教育技术能力的新型教师队伍,更好地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1、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在2006—2008年,用3年时间,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使全省7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2、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有计划地组织各级教育技术培训者、辅导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分期分批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和全国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构建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认证体系。
      三、组织管理
      成立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领导小组,
    负责对计划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
    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计划的实施与推进。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负责计划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项目
    办公室在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该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
    作。主要包括:加强与各地的联系、协调、沟通与交流,发现
    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组织对省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
    并对省辖市一级的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加强对各地教师教
    育技术培训工作的指导;会同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各地
    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的评估和监控。
      省招办负责发布考试大纲,组织印制试卷,负责考务组织与管理工作。
      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成
    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的培训、考试
    和管理工作,确保该计划顺利实施。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全省在职在编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均属于培训对象。截止到
    2008年8月31日,年龄在50周岁以上者自愿参加。
      (二)培训方式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采取小班培训的办法,每班原则上不超
    过30人。培训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要更加注重实践和应用。集中培训打破单纯理论授课的方式,把讲授与研讨、上机练习、课例设计等形式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参与式、互动式教学方式,着力提高教师实际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在时间安排上,大致有三种模式。
      模式一:不间断集中培训不少于8天,完成50个学时。
      模式二:每周集中培训两天,每月一期,集中培训不少于
    7天(42学时),分散研修30—40学时。
      模式三:每周集中培训一天,每期分A、B班,两个班集中培训时间交叉进行,两个月内每个班各完成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42学时),分散研修40—60学时。
      (三)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
    以相关教师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设立若干个省级、省辖
    市级和县(市、区)级培训基地,建立我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络。省级培训基地由省教育厅项目办评审、报教育部项目办评估认定;省辖市级培训基地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报省教育厅项目办评估认定;县一级培训基地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认定。省级培训基地主要承担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全省高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部分高中教师的培训任务;省辖市级培训基地主要承担市级培训者、辅导员、骨干教师、高中教师、直属中小学和初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初中教师的培训任务;县(市、区)级教师培训基地主要配合上一级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和管理本地小学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和部分初中教师培训。
      教师任职学校是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重要基地,应以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依托,建立校本研修学习点。中小学
    校应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四)培训资源与管理
      培训工作以教育部《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为依据, 以教育部组织审定并推荐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材为基本教材,积极开发适合我省培训工作需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在线、离线学习课程和配套资源,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为培训者培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逐步构建标准化、开放性的全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的服务平台。
      各级培训机构要为培训学员提供学习辅导、资源支持与技
    术服务。
      五、实施步骤
      1、统一思想,动员部署。适时召开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启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宣传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与要求。
      2、培训基地的申报、评估和认定工作。2006年7月10日前,完成首批(试点)实施地区培训基地申报、评估、认定工作;其它省辖市或县(市、区)的培训基地评估认定工作分两批分别于2006年9月和11月进行。
      3、培训者培训工作。2006年5月中旬开始,分期、分批
    实施培训者省级培训,之后省辖市开展骨干教师和辅导员培训
    工作。
      4、全面开展培训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在首批实施地
    区开展培训工作。从2006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全省全面展开培训工作。
      5、考试组织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适时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
      考试工作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指导服务,逐步构建标准化、开放性的全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的服务平台。
      各级培训机构要为培训学员提供学习辅导、资源支持与技
    术服务。
      五、实施步骤
      1、统一思想,动员部署。适时召开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启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宣传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与要求。
      2、培训基地的申报、评估和认定工作。2006年7月10日前,完成首批(试点)实施地区培训基地申报、评估、认定工作;其它省辖市或县(市、区)的培训基地评估认定工作分两批分别于2006年9月和11月进行。
      3、培训者培训工作。2006年5月中旬开始,分期、分批
    实施培训者省级培训,之后省辖市开展骨干教师和辅导员培训
    工作。
      4、全面开展培训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在首批实施地
    区开展培训工作。从2006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全省全面展开培训工作。
      5、考试组织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适时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
      考试工作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并颁发的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6、总结评估,积累经验。省教育厅成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评估专家组,及时对试点及其它地区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指导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把该“计划”纳入到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与指导。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系统、电化教育系统、考试系统等相关方面的优势和重要作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的实施。
      2、制订规划,明确任务。在搞好宣传发动的同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培训的现状。
      研究制订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三年规划和实施地区培训计划,并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个年度,落实到各省辖市、县(市、区)和学校。
      3、健全培训网络,改革培训模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遴选培训基地,积极推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电教机构以及电大工作站合并,优化重组教师教育资源,构建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配备的教学设施,把“人网、天网、地网”结合起来、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结合起来,形成培训机构集中学习、任职学校练习巩固、网上或利用光盘自学研修的教师学习链。加强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培训者和辅导员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保障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在保持原有教师培训经费额度和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专项经费。要充分发挥并用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有关教师培训的费用。坚持先培训后考试,不培训不考试的原则;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其学时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计算学分;把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考试认证与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再认证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促进广大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的激励机制。
      5、加强培训管理,提高质量与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教师培训的管理体制,对教师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制止多头管理、重复培训、乱办班的现象。建立评估标准体系,加强对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各级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6、明确相关政策,避免重复培训。(1)通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初级培训且考核合格或信息技术(或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达到同等水平者,方可参加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与考核。(2)英特儿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考核的衔接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另作规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不得再组织新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2006年7月1日以后,我省也不再组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考核。(3)其它相关培训,如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础知识培训、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经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于相应内容和学时的培训,但不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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